拍卖用于农产品交易中,成为一种高效透明的批发交易模式,在很多农产品流通市场比较成熟的发达国家,根据各自的行业特征,都在一定程度上应用拍卖交易,且有完善的立法保障其运作。
拍卖用于农产品交易中,成为一种高效透明的批发交易模式,在很多农产品流通市场比较成熟的发达国家,根据各自的行业特征,都在一定程度上应用拍卖交易,且有完善的立法保障其运作。
农产品拍卖一般由第三方发起,由政府支持创办,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,在规定的时间与场所,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,将要拍卖的货物向买主展示,公开叫价竞购,最后由拍卖人将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。
(1)北美
北美人少地多、生产集中、物流发达、产业链运作成熟,因此其农产品流通主要采取订单直销模式。美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达,80%的农产品都通过订单直销给大型商场、连锁超市,20%通过农批市场销售。其中,小型农场通过当地农批市场和社区直接拍卖给消费者,以获取较高的利润。2014年,美国通过新的农业法案,进一步支持农民进行本地产品的直销,并鼓励农民开发有机农业。
(2)西欧
欧洲是拍卖业的诞生地,这里法律制度完善,农产品拍卖交易应用广泛。随着农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大,欧洲农产品订单直销比例在逐渐增加,但仍有不少国家保留了拍卖模式,且体系不断完善。
荷兰的绝大部分生鲜产品采取拍卖模式,除了全国统一质量标准、统一透明大市场之外,荷兰的拍卖市场还提供一系列的综合服务,如产品的质量管理、标准化包装、仓储物流、市场研究、销售管理、海内外促销、购销信息、银行结算等。基于互联网的全国统一的拍卖网络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,极大地提高了交易效率,平衡了供需,而且形成了相当的国际影响力。
(3)东亚
以日本、韩国为代表的东亚地区的农产品流通均以批发市场为主要渠道,采取拍卖机制,甚至由立法保障其渠道的唯一性。
日本共有88个由政府投资的中央批发市场,1500多个多元化投资的地方批发市场,蔬菜经由率80%,果品70%,水产的全部。拍卖是日本最主要的农产品交易方式,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禁止零售;韩国情况与欧洲有相似之处,直销与拍卖并存,且直销比例逐渐增大。
而在国内,农产品交易依然以“农民—收购商—批发商—消费者”为主,层层分销下,带给农民的是收购价格的不断压低,带给消费者的是销售价格的不断上涨。随着农产品拍卖模式优势的不断突出,我国是否也能采用农产品拍卖交易模式?